7月(📠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👣)卫(🤢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🍺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🚾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👠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🗓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💌)业、科研院(🗯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🍎)发方(😲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🗿)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🙏)提出(👊),鼓励商业健(🦌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🙄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🤓)业可同步申请(🥀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🕐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🏇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🍪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📳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📶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🎌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🔱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🕗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🗽)任务是推动创(🔭)新药(😎)积极进入医(⛺)疗机构。 《若(🔭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🏬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🌕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📎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🌆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📜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🥊)程序将符(👴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⬆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🚮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😨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💸)现场(😲),国家医保局医(🧓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📁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😛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🌐)。” 黄(🌌)心宇进一步(🐭)表示,“国家医(👕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🔜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🕷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🎺)医保局相关(😓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🚳),所以用的是(🖕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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