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🔂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🖼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🐪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🌇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📷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👺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🍸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🗺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🆘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👇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👅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🖐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🖤)申(〰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📳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📃)在统筹(🏕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🥘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🥕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💵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🐟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👚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🧦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🐔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🛺)道,保障临床(⏪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🚈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🏟)量(😲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🚨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➿)和(🏿)商保创新药目(🛶)录(👚)内药品(🔛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📹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👸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🚎))。 《若(🛒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🌠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📔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📅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👺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🏋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👌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🕓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📬)步表示,“国家(🎊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👾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👗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🍩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Ⓜ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🌹),这是(💉)市(🎹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🖲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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