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🚲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🔄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🌪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🐜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😝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🛬)集和分析(🐨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🙌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⛓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🏪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🍧)供稳定(😸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🤾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🏭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🕑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📵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🕧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🆖)童用药、罕见病(🈂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🔧)研发相关任(⛹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🧞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🚒)医保中心(➿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👾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🏦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🍰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🐎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🛷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🕕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🤣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🐱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🥞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🛂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🎡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🥧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🤵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📭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🍿)用药保障(🥥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🎈)录将明确基本医(🆕)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🕘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🧔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🗻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👡)进入(🛳)商保,并不是(📺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🍬)表(🔏)示,“因为不(🍍)同的产品设(😭)计的时候定位(📎)可能(📰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🌵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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