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🛏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🥠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👘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🏫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🔙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📘)医药(🦃)企业、科研院(🍊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🔻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🤟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❌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🐃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🏉)创新(💫)药的耐心资本(❇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🎭)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🍸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💾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🍼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🥙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🤭)持机(🔛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🏗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🖲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🕊)构。 《若干措(🎸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➿)更新公(🤲)布后3个(🍤)月内召(🤷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🛢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🛅)者合理用药(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🔻)构用药目录数量(⬆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🔻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🌥)的创新(🎛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🤓)是提出设立(🛄)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😲)创(🕍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😵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🌮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🌵)出基(⏩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🏄)次用药保(🍎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🚽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🚫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🙃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🏗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🛵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⏰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🛐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🦀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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