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👶)的《支(🧘)持创新药高(⏰)质量发(🔤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🏒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🎹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🗞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⤵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🛐)信(👯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⏭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🌹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🌾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🛌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🌏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🤕)基(🕔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🈳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🤹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🚡)申请医保部门给(🥄)予点对(🥥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🌏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🐌)重大慢性病(🌁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🕍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😵)部门(🛷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🦂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👭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👏)定点医疗机(📫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🥕)内召开药(🎗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♌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🚿)合理(🐨)用药(😓)权益。 此外(😄),不得以医(🏝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😂)内谈判药品和(🌾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🍟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🤰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🐏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🥎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🥍)”(以下称商保(😳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🌒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🚏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🙀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💈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🐏)申报、同步(🔡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🐋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🔅)还在发(⬅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🔒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