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📞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👫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🍡)》首条便提出(⌚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🐃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🎷)看,文(🎊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🕠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🐹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⛵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😧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♓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🤦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🌎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⚽)门(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🕠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🤟)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💇)主规格、参(🐾)照药(🍡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🦏)新药物研发(🔤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🤛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🌌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😰)保局(🍘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🔃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🗑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🥍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📐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😑)合(🏵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💱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🎢)判药品和商(🕵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🆎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😸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🎅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👏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🅾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🌍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🚻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🙋)本医保保(🖌)障(🤝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😲)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🉐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🛃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📰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⏮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🔸)新药(🎰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👿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👸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🚴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📲)的(💹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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