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🍛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🖼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🌚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🗝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👠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🤓)一的医保信(🤖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🍙)据(🔍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🌽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🕺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🔷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🍡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💡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💣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🔯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💅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🤾)前,即使进了医(🔲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💆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🚺)保(🚴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🎴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✋)《若干(🌎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🍼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🤛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🔈)量、药占比等为(🎦)由(🍂)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🍊)使(🍛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🏓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👇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🍸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🍬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💅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😪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🏳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📈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🕯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🔛)且超出(🍿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❓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🌺)受力的(🐪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💄)报、同步调(🚙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🌬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🎮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📡)药目录中的(🏅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🖐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🚤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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