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🔓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😦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⏯)意到,对于业界关(☔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🚘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🍴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🕜)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😐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🐻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👄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🎫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🗝)所、医疗机(🔩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✨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🚨)通过创新药投(🐘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👛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🦐)点政策(🍖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🉐)创新药物研(🐞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😌)性病、儿(🙀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🔖)落地(🏉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🎋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⛵)门”环节。国(🛏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🐘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🦀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🚷)目录更新公(🚔)布后3个(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🛄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🕦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🤒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🛁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🏬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⛽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🐜)录(🔘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🅿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💯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✒)价(🎾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🍿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🌱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🍖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🔃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🎢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👅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🍖)会(🈶)现(👝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🌵)是推(🛑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🐖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🔉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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