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😵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😷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🏆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😵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⏮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🔹)一的(🌼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✖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🎟)所、医疗(🏳)机构(📴)等合理确定研(⏱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🎅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🛵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😏)通(🤽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🚅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🐰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⚽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🌫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🔊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😖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📐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🎺)大慢性病、儿童(🎲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🙄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😚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🐉)创新药积极进(🐲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🔳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🔀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🔬)数量、药占比(🌼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🌥)目录内(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🏁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🤼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🌀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⚫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🐵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🔔)必需的创(🔲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📧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🍇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😭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🔽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🔻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🤡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😨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🐡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🎇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👦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🏻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🙎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🥉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🐜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😼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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