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📎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🍼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⌚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⏪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🧒)托全国统(🖨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🤛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🛢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🆘)新效率。 (🦍) 在资金方面,文(🅾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🚹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😄)过创新药投(📔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⛲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🏍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🆓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🕦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🚀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🐒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🤱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🚬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🏤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🎪)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🏳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❕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💆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🏔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🆑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🍖)录数量、(🦖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🐋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🍲)”限制(即(🚛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🙊)两(☔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🌅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🔽)品(🚮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🌙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👆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🔸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📪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🔮)出基本(🏾)医保保障范围(🕣)的创新药。 (🌴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🍟)次用药保障(🕔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🔔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🏕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🆔)保创新(🚩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🏛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🌓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😸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🦊)里,所以用(👓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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