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🌥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🥃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🥁)难”,文件都(🕺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📄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🍭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🔒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🔴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🥟)方面,文件提(🤙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🏈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🔌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Ⓜ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🥅)在统筹推动(📗)创新药研发方(🗒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🥋)织(🆚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🌟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🧚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🙍)药(👈)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🎇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🙆)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🐩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🍲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📵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💑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🐤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🥧)同一通(🎞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🕐)两个规格的限(😊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🐹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🦅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🍭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✋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⤵)商保创新(🏏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⛎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🦉)且超(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🐝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🚤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➰)将明确(🈺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📪)价值创新药提(🚥)供新支付渠(👘)道。” 黄心宇(💅)进一步表示(🤓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🤖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🗣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😫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🐕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🛍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🍅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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