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🆑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😧)关心的创新药(🍤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🛋)一(🥒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💉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⏩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🕍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🦌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🏪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🤥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🚵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🉐)持创新(🛷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🔃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🍠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🤢)格、(🗣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〰)推(🛀)动创新药研(⌛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♓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🅿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🔲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🔰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🔙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⛱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🏖)布会上(🚈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🛳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🎚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🚏)需要及时调整(⚪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⛸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⛺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📤)整优化基本医(🧑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📞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🙄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🔫)研究临时(⛔)纳入(👲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👸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👛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🐚)益显著且超(🎇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🍢)布会(🆚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⏳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🔩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🧠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💻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😒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🔆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🔂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⛱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💝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🐧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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