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🏬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👞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👋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⛓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✒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🏬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💸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👟)向、布局研发(🎈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🍹)新药(🦖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📛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🚥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🤡)育支(🍌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🍏)品监管(👵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😭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✨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👺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💉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🉐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🚀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✅)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😗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😞)保目录,创新(🤗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🛶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😻)于(💙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⛳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🔅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💨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🤩)名药品只(🗨)能有两(🐽)个规格的限制(🕹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🌆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🤽)药纳入(🍣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🚤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🦄)可行路径。 (🕚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🚃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🎟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🎖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🉐)示,“商(🧛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🛂)明确基(🔓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🎅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😘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🙌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🥚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🕕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🏿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❌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🎌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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