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🏤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🐃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🍾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🧡)信(🗨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🦋)归(🕊)集和分析,开发(📫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🔧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😦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🌻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🚣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📌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🃏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🚠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🛅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👭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😅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🌷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🏴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➰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🏎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🍂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🎒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📖)录数量、(🐹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🎢)同一通用名药(🏃)品(🕝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⚫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🐤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🎅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👥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😞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😕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🌃)药目录是健(🙀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👯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🏰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🚺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🚿)致,企业可以自(🏣)主申报纳(⛵)入医(🕦)保药品目录、(🥏)商(🍎)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🎩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🍼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♟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〽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🍜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🐣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🚰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🈷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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