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🏮)卫生(🤘)健(🕘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🔋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👎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🍹)到要依(🧘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♍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😰)床用(🕐)药(👪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🐸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🏻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😺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🔁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🚵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🎶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🚞),文件提出,上市(🛸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🈵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🐎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🔬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🎥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🦅)病、儿童(🔥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💪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👵)医疗机构于(💬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🙄)立临时采购绿色(🤛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💔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🕣)药占(🆖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📅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🚯)《若干措(🛹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🚱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🆔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🍗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🐲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Ⓜ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👡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🤓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💅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💬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✊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🌨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🚅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🍬)目录同时申(🏁)报、同步调(💲)整,程序基本一致(⌛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🌨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🍝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🐔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🥫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📭)不一样(💔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🕢)界在这(😋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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