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😴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📲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🕦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🦑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🍶)难”“支付(🦀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🚋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🍮),文件提到要(🐧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📝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🤒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👊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🥗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🚃)健康保险(🏀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😾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⏲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🔶)种方式,为(🙀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🌎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🕍)件提(🧓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🔠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🌿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➰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🏄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🗯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🍣)药物研发相(💈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💴)部门联(🐵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🎫),创新药(🤘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🏉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🦗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🤕)保定点医疗(💞)机构于(🤧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🕚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🚰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🦇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😂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💸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🔹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⏫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💁)”(以下称商保(♎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🏬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🍀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🔻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🐟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🎑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🗣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💇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🐾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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