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👬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🌡)的《支持创新(🆖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👛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💪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🤰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🏈)药研发(🔖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🕒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💘)率。 在资金(📴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🙏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🚳)申请医(👕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📍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📻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🔡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⛷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🆔)动药物(🎅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🙆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🤖)支(🎼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📫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🧀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🏽)保(📹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👰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🍵)药积(🚡)极进入(🙉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🕹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♒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😖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📈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🖍)目录数量、(🍼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🏎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🐿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🕰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🙇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🏉)范围的创(👗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⛸)医(🙊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🙍),“商保创(⏮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🎁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🏺)出基(☝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📬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😄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🌏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🖋)保(😇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🕢)为,市场的边界(🏘)在这里,所以(🎗)用的(🛏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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