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🗿)局、(🥣)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🍘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🚇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🖖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👬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🚜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🎏)病谱(🌴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👒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🥠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✌)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🎵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🐙)新药研发提供(🌈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🔅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🏟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🍐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🌱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㊙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🐱)动的支(🎺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🛄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🐦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👰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🈁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✌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🧐)新药配备使(🍡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🛬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😇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📟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🍮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🚏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♎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😌)临时(🐙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🏠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😡)纳入(🍁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😯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✳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💄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🤭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🗽)录同时申报(🥙)、同步(📉)调整,程序基本(⛩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💌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💪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🧕)能(🕚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♟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🏓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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