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🔄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🌩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💜)难(🏈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👪)解(⛽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🍇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🍱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👩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🔟)医疗机构(🤔)等合理确定研(🛳)发方向、布局(🏔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⏮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🗓)的耐心资本(🌁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♿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📁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❤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💡)推(🌙)动创新药积极(🎼)进入医疗(🈁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🏝)布后3个月内召(🌸)开(🏗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🈷)立(🚱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🕤),保(🏟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😙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📺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🤵)序(💟)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👫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⏪)。应对重(🌦)大公(♋)共卫生事件等(💯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⚪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📩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💸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❎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🐭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👟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🚲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🥟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📉)基本医保保障边(🌟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📽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✴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🏵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🚣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😃)药品(🙇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🦅)记者还在发布会(🗜)现场获悉,商保(🚈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🏍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💳)品设计的时候(🕯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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