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💃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🥩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🌍)下简称(🕊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🍹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👮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🔅)和分(🍭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👉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🥡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🏚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👎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📌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🐁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⬆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🎡)关任务落(🔇)地实施并完善(🗡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📱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🥚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🍝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🎰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🏫)医疗机(😦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💁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🧒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😹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👳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💩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👀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🐄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🍃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📀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💟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🍱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🐋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🐅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🏧)称商保创新药(🥟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🤛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🐀)、患者获(🌦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🦍)会现(👇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🐳)服务(💹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🆒)示(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👋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🛄)调整,程(🎇)序基(🔳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🤵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〽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😂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🥛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💣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🔖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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