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🤬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⬅)委印(🎞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🛶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🚜)干措施》)对外(🏐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⬜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🔡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🔣)提出“支(🚳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⭕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💐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🍒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🍤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🥡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🈯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🍾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🍵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💡)得国家药品(👵)监管部门受理(🚑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💫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👰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👑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🔛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⌚)政策解读发(🏹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🎈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😕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🚎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🈵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➿)外,不得(🐅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🥊)同(🛁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🍆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🕚)生事件等特(🧀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🕸)支付范(🎓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🐕)文件中(🐐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🍒)新药目录)。重(🐎)点(⭐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🧖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📓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🏋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🧘)划实(🤭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🥠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♟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🏅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🔞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🥜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🛫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🏌)边(🤪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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