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💆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🔐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🐬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🐫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🧗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⬛)”,文件都一(💶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🕗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🏆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🍼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🏬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🏢)件(🐘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🏨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⬇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🕝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🏍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👖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🎇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Ⓜ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😣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⏺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📱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🚳)机构于药品(🖌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⛅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🔧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🕺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🚸)机(🥛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📀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🍯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🔩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⏫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🕴)创新药纳(💀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🌌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🏨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💲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🎎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🏦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🚨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🎩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👏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🦎)确(🚧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🏎)医保承受力的(🍙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🖐)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🚀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🦎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🈺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📽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🕯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🍃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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