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🌓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🥘)施(🐵)》(以下简称(🎻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✴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🈲)提到要依托全(🛴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💳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☕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🈶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🐿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🦈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🧓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🌿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🔷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💹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🥔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🗿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👝)开展交流。 在(🗻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🌿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♊)病、高发重(🌐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🎣)门(🌝)联动的支持机(💮)制(🏜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🏡)节。国家医保(🤯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🏿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🕞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🐪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😇)时采购绿(🚨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🚍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👹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🕣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♈)规”限制(即(🌉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🗄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🆚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👉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💇)次文件中(🆗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🗽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💥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🎣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🐐)家医保局医药服(🙊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📈)新药目录(♑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🐺)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🚭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🦋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🏬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🏃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🤦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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