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😭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🥣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🎖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🆗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♎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👨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🍣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👎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⏩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🎡)期投资(⛎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🗑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🎌)新药,企业可同(🐸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🥔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🚕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🦀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🤧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💆)域,推(💊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🧣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📻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🛵)中心副主任(😲)王国栋1日在政(🤹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🔼)机构于药品(👝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🥚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📹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💦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🚒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👭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😉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😿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✖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🦓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🚑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🤡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🦓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🐴)服务(🏍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📨)出基本医(🎷)保承受(😌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✳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⚓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🚯)者。” 中新健(🌯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🌰)中(⌚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🌕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💄)设计的时候定(🎑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📻)场行为,市场(🕔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🍟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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