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🎩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🤢)境—(🎐)—“研(🚺)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🔔)”“支(🐕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🐬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👛)数(💾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😜)药研发需求的(🥤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🔸)向、布(🥅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🥐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🦗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🏉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🏖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⚫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🤳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🌺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🗾)大慢性病、儿童(🍼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💪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👸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💲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🔙)于药品(🎊)目录更新公布(🙌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🚳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🥡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🔆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🔀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🔫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👪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🚃)品目录(🛀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🛠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🏀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💄)事件等(🌠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🍉)支付范围的(🛎)可行路径。 (🌾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🚳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📝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📖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🕦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👊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🖲)确基本医(🔆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🥈)新药提(🛋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🔪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🦒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🍔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😁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💚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🃏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🍹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