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📜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🚚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🎁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🥝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📯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🚾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🐡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🤱)院所、医疗机构(📧)等(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🏾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📂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🐵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🏈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🍂)国家药品监管(🐀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🔩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🐠)涉及的主规(🍹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🔛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👃)多部(🐖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🚌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💇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🚿)新(🤐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✏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💖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🍏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⌚)整药品配备或(💎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🐪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🚌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🍟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🍔)新(🚙)药目(🚢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📱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🥕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✊)保保(😜)障范(💘)围的(🎼)创新药。 (🙄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🔄)药服务管(🐠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🦓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🎳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🔱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💡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🎹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🧑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🦌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😪),市场的边(⌛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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