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🌬)医保局、国(🏎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🚨)的《支持创新(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🚋)付难”,文件都(❇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🐡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😀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🚕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🥤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😟)资(🛢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🌄)业健康保(🛎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🆚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📲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🍸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🐞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🍚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🤜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🚏)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🌩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🤷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🐉)关任务落地(💨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🦐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🤱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🕔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🍒)副主任(🆎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🌊)积极进入医疗机(🌨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😕)布后3个月内召(🌫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🔸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🗞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💵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🍎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🔴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🐻)有关部门(😨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🎾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🎪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📿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🖥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🏖)临床价值大、患(🏫)者获益显(🎬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🌆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📘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🍱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👑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🚳)入商(👳)保(🚜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☔)设计(🎤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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