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🍩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🤯)外发布。中(🦆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🌀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🎉)统一的医保信(🦁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💉)需(🖕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🍕)药研(🦔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🍁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🍅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🎯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🍂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😟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💬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⚪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🌭)见病等(👡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🐕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🏃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📯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💓) 《若干措施(🔬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🌔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🥁),根据需要(📆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🎞)可不受(🐬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⛅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👱)合(🏌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📝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✅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🤷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💭)度高、(💶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🐇)宇(🥃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🌲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🚯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💭)值(🏋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👷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🔈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🥝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🥋)会现场获悉(👔),商保创新药(🎃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🤺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🍆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👄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😚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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