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🚜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🔩)《若干(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🤜),开发适配创新(🦖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🌾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⛺)创新药投(🏽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❄)投资,培(🍪)育(😂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💩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🎰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🐘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🚌)支(😣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🍁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📋)目录,创新药也(💳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🎓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🐛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🈁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✍)点(🍫)医疗机(🏰)构于药(😾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💁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🎚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🐔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🍘)规”限制(🛵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🎶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♉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⛓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😉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🤣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😨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🏜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🀄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😹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⏪)出基本医保保障(🐬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🌄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🐴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🌙)障边界,为超(💭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👴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🐊)录与医保目录(🌴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🔑)药目录(🚵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😥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♎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💩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🚔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🎅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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