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🥑)国家卫生(🥒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🍬)发(🤤)展(🛀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🛡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🛩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🍛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🔘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🗓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🚞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🤷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😘)提出,鼓励(🕢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🥈)业健康保(💍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🛑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🕳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🤽)、(🆒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🦏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🐊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🤗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⚓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⛅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💾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😤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❕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🦒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👰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🥓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💹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🌐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🍷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🏘)的可行路径。 (🗿)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🏣)的一大亮(🚦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🤜)健康保险(🛳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💏)高、临(💴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⏺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🌯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👩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🤡)边界(🛍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🍽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🆑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🚀)一(🔬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🎣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🚚)市场行(😸)为,市场的(🚴)边界(🍝)在(🎵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😒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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