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🎐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🚩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👔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🛐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💾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👘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💦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😂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💴)效(🎥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🤪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🔊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💔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🎌)理的(🌤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🥇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🥖)点对点政策(🙏)指导。医保部(🈂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📉)支(🚦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🐯)筹(🤢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🦋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😽)要任务是(🏴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🏏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👱)据需要及时调(🦈)整药品配备(🏚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💇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🤬)由影响创新(🔏)药(🥖)配备使用(😀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♏)施》提出,定期(🐙)调整优(🎏)化基(💥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😝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🚜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🦉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💖)会(💅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🛴)超出基本(♎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💀)保创新(🥩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👷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🌽)主(🍌)申报(🌨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🌵)康(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🏅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🧠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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