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🌺)施(🛌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🐺)心的创新药(👊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🐁)一(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🏦)用于创新药研发(🐅)”。具体(🎮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🙉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🤝)疗机构等(🚢)合理确定研(🏞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🕍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🎁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🚌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✨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🛹)可同(🎴)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📄)给予(🈷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🏏)新(🎊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🏇)病等重(⤴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🌏)策解读发布会上(🐮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🔳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🆕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🥘)创新(🧝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📮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😃)同一通用(🕟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🔶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💲)将符合(👋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🕙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✖)出设(🍾)立(🈳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👠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🎏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🤵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🈷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📉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👷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👥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🌍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🛍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👇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👣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🎁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🧒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👞)边界在这里,所(⏸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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