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🍀)、国家(🗼)卫生健康(🏴)委印发(🥢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📑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📵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🥗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🚷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💉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🌁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✈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🦁)药研发需求的数(💜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🐔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📼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🎌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❇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💶)定的长期投(😿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🕓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😧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⏸)绕药品(📬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➡)付范围等开(🅱)展交(🧥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🚋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❤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🏿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💊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🔣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🐭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♈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♿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📿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♉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📮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✝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🔛)干措施(🚂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🗯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🚆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🌂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✔)创新药(🎪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🌐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🔘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➕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🏘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⚫)渠道。” 黄心(🛥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🚘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🙉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🤯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⚽)保,并不(💆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🛀)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🤱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⏳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