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🐤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😇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🎃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😀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⏸)出解决措施。 (🕰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👡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🚨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👜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🦌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🕴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🦐)格、参照(🐑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🐬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💗),聚焦重大(🧠)传(🏹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🕰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🏾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🌱)在医院“进(⏸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🈹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🔜)策解读发布(🍕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🍻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🕰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🏊)判药品(🐖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📁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🏓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🧐)件的创(⏳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♒)可(🕤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🛐)点纳入创新程度(🎪)高、(😺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♿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🎗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📋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🥦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🚾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🏀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🎧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🛫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🏈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🙈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🐙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😗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🗾)场行为,市场的(🐧)边界在(🥨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🔫)价(🦏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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