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👩)家卫(🔯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🍹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❣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👦)意到,对于(🗞)业(🚭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🌈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🚸)定研发方向(🕰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🏼)在资(❎)金方面,文(🚁)件提出(♏),鼓励商业(🎏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🕡)规(🈺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🧙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🔫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🏊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🍇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🧖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⬛)完善多部(👸)门联动(📍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😾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🤜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🦅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🥂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🦋)录更(🚇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🤖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🕌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🖼)药品和商(🥧)保创新(🐺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🎡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🌙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🔡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🏚)下称商保创(🏢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🍄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🌮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🏬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🅱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🎗)保(📬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⏸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〽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🐥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🎀)目(📗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📟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🤤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👖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🐞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🚺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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