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🦕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😨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🆔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🤧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🥁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🎖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🖖)、科研院所、医(Ⓜ)疗(🥋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🔈)扩(🍛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🈁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🐬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🦌)门(🧢)与企(🕒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👲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🏏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⛺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🗽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🚈)前,即使进(🚑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🏫)医保中(🆑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🤥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💚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🔖)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😜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🔻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😒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💆)(即同一通用名(🎲)药品只能有(🏮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✉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🍸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🚰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⛩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🤴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🥨))。重点纳(🏬)入创新程(⬅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💉)患者获益(😊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🌖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🎭)药(🐝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💤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🔒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🥕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💎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🕐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❎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📓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🥄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🚀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🛄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✊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👃)在(🎥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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