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🍕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❤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😀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🔒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⬅)归集和(💴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😺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📢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🎞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😆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👀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🏓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📼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😁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💓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💮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➿)调,首(🍞)要任务是推动(✖)创(📍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📏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🥗)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🚍)药品目录(🎟)更新公布(🌂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🈴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🔒)备(⭕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💠)者合理(😁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📠)等为(😈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🛄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🤺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🎟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🧣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🎧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📗)件中的一大(💯)亮点(⛪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⛽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📋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📠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💛)新支(🍵)付(➡)渠道。” (🏄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🔨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🖲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😤)人(🌩)表示,“因为不(🛸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💬)候定位可能不(🥊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🛄)用的是推荐,而且(⛄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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