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😫)健(🧗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🈲)质量发展(🗃)的若干措(🐿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🚛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🕤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🐃)境——(👦)“研(🔎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🍃)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👆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🐌),做好疾病谱、(💶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🧔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🏺)确(🐲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😳)商业健康保(🕧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🎷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💮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🔓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😪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⛵)罕见(😚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🌰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💥)门联动的(🏔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💻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⌚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🏳)内召开药事会(🍟),根据需(🏥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📬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🤔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🛥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🎄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🍬)的限制)。 《若(🔗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❣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🤸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🏯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🍗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🕓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🛺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🔊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📧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😰)示,“国家医保(🚘)局计划(♿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🌗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🤮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👪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🌰)是推荐进入(🏾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🚭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🏽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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