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🧕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🏉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😋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🔋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🔃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🚠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🌔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🛶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🔧)新药研发需求的(🗝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🎩)研院所、(💛)医(🚣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🗒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🔲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🐽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🈲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🦏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🍷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♍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🏇)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🎊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👂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♊)关任务(😱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😛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🚰)了(🐼)医保目录(🏖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🛑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🏾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🚪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🛺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🔥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🍸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🔲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🏟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🏣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📸)录内谈(👡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🛌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🦁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🖲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🚯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🐺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🔸)布会现场,国家(⭐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🎠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🔰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🈂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🕚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🔑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🐄)。” 中新(📱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🚕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🥐),这是(🛁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👟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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