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🎾) 7月1日,国家(🍁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🏂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🛺)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🍮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🐪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🤥)好疾(🐽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🚷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📭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😘)理确定研(➿)发方(🌰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😄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🎱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💵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🧖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🖤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⚫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😛)准入涉(🎫)及(🤶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🎍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🕒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🍷)地实(👫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📻)卡在(🛴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💡)家医保局医(🌂)保中心(👍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🛸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🐍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❎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🍧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✒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🥔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🏀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✋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🖼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🚺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🔢)称商保创新(🥋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🦆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👧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👩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🃏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🕖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👅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🕉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🥎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🍱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🐮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🕝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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