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🔂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😭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🐕)施(⛵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🏞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🔩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🧚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💂)产品(🏽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🗾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🐤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😨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🚊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🕞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🏯)进了医保目录(🕍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✝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📦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🎑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🕒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🛷)励医保(😇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⬛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🉑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👅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🐷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🏊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🌳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🌵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🤧)药品只能(㊗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🦀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💩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🕎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♌)度高、临(💉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🌞)医保保障范围的(🈲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💦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😞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⬇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🔏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👗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🚊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👓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🙈)康记者还在(🗺)发布会现(😫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📇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🌚)同的(👢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🚖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🖇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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