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🤮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💞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😧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🌖)难(💀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🎴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😹)条便(🔕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💭)提到(💎)要依托(🌡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🐘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🚙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😭)所、医(🎒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🤙)励商业健康保(🐖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🏴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🏬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💌) (📢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🈁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🥙)绕药品目(🦍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♿)发国(😕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🅿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🌙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🚲)王国(🐨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🤘)3个月内召开(⛓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♿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🚉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✉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👣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🍔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🐧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🍔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🛎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🌠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🐥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🌹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🎖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🔚)层次用药保(🔗)障体系的第(💖)一步。该目录(📕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😟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💊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📕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👢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🍲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😉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🧐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🌌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🤨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🎴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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