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❌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🚧)康注意到(😅),对于业界(🕸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🤐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🕶)和(📘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🚎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🛤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🌵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🤽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😠)格、(🥥)参照药(🔐)、支付范(🛬)围(🐢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⛺)创新药研发方(🎛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🐇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🐀)见(🍹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🍺)“进门”环(🍳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🅾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🍥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👙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🕚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👥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🌤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🔴)”的(🧑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🗡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🥗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☕)录)。重(🤔)点纳入创新程(📘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🌺)在发布会现(🈸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🔓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🧕)超出基本(🕌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👸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🦉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😴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💫)致,企业(🔗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📝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🙉)申报两者(😐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🎱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🐡)家医保(😅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👧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