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🐖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💄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🚽)创新药(🤕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🎥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♈)息平台,做(🐒)好疾病(🐽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🌇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🚆)需(🔸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🏘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🥊)大创新药投(💮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🦗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🥘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🚜)门(🤗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🌈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🛅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🌥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🤼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🌻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💂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🎑)定点医疗(🚺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🎦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🖐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💶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🥄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💚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🈂),按程序将(🧀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🌚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🤤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⛄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😯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😚)下称商保创(🔎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🎢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📸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💨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🕰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🐒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👐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📃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💝)同(🦀)步调(🚫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🛂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🔰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⛄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🏌)边界(🍗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📷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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