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🐎)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👪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🐎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🍽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😾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🛂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🍆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🔸)线,提升创新(🏧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🛤)健康保(🗾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🥉)。鼓励商业健康(🚔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👛)定(🌈)的长期(🕛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🈶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💥)门(🔮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🍡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🏌)绕药(🐽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🌁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🈸)研发(🔣)方(🕵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🎞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🕎),聚(🈯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🏃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🌠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🦆)1日在政策解读(⚫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📫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🎂)》提(🎴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🐆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🐯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🤕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🥃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👹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📑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🚪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🛠)且超出基(🕥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🕚)宇表示,“商(💝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⚡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🦁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🔛)商保创新(🤨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💲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🔒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🚢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🦉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🏴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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