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🤔)称《若干措(👫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⛲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😎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🐄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♈)配创(⌛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🔃)等合理确(🛠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🥩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🔉)供稳(😸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🖌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🏎)受理的创(🌍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🌽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🐩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⭐)家(🏁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📚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🐁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🐺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🏆)持机制。 此(📐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🍍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🍰)是(⏩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🏻)录更新(🦂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🎁)要及时调整药品(🗣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🚘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🏋)药目(🎭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🍞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🌊)(即同(🏿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🍦)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🙋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🚌)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💌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❗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🐑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🌸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💎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🚆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🍘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🔉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🏅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🙁)保创新药目(😞)录与(📂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🙀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💃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🌑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😸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👾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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