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🌁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👉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🍜)到要依托(🤼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⭕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✌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🌈)发方向、布(✡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⛩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🐼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🥓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🐍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🏜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🧦)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🍔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🦏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🕘)的支(🍛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🛠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🐐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🆙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🚜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😇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🍁)临床诊疗(👚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🍠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🀄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🐆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🖖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🐓)医保支付范围(🧙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🏐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🔌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🆓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🐰)床价值(👣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🚣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🌎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🗽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🖐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🦁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❕)局(🔩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🍤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🌸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👓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💃)入商保,并(👍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🍻)人表示,“因为(⤴)不同(➿)的(🕞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🕡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♿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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