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💅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🍡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📓)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🍈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🚀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🙊)新药企发展(🐓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🌄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📿)提出“支持医(🌒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📝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📘)临床用(⬇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🚚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🧝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🏞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🏚)申请医保(💓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🚣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😈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💳)展交流(🛍)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🌆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🖊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❤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💺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📯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📃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😪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🍫)配备使用。医(🍅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🍵)(即同(👓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🐼)保药品目(🛀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✖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🕷)关部门(🚍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🛂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💚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🤼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🎪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🕥)障体(🔜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❔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😁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🏻)同步调整,程(🍺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🔠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✋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🔣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🦔)荐,而(👝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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