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🌷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🗺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🔀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🤐)意(💔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🌜)难”“进院(🆘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💩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🏰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🖊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🔑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🌗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♊)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🔝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🚢)的(⛏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👐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🗽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🔄)性病、儿(🖕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😧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♏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⚽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🖊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🔓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📗)或(💻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🧢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🦇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🛡)药配备使用(🌨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📆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🐤)目录(😤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🛩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🗽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📴)的可(📼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🎋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🔥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👅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🛁)医保局医药服(📷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🔍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🌪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🛢),企业可以自主(🗡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🥣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🐅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🍍)推荐进入商保(🏝),并不是(⏱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🍯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🍨)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👣)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💯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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