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😱)持创新药高质量(👐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🚦)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🕸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🕛)难”“支付难(🗻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⚪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⏬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🐍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🤭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⛴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🔺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🍰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💳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🛫)保部门与(🧝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🤤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🚭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🐉)童用药、罕(🏕)见病等重点(💒)领域,推动药(🏞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🐷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🐻)保(❔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🕦)在政策(🍆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🐕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🔼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🗒)事(🌀)会,根据(🚮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🎰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📑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🦓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😜)重大公共卫(👋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🐖)药,可商(🐗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🔸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💯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✔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🙄)保险创新药品(🌽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✔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🎿)围的创新药。 在(⛴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🤸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🏫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🚙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🚒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🎤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🐝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🥚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✖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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